近年来,武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为导向,多点施策、加强管理,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痛点和堵点问题,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高地,先后获评中国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和“政府采购监管先进单位”。
一、构建采购制度新体系,着力打造“标准采购”
围绕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4类政府采购当事人全链条、多维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先后出台《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指引》《武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向财政部门报告事项的通知》《武汉市政府采购主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清单》《武汉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文件,以清单方式对政府采购活动涉及的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梳理归纳,指导各方当事人规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二、开创数字赋能新篇章,着力打造“高效采购”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搭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指导、督促各区加快推进电子化建设,实现全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集中和分散采购项目电子化“全覆盖”,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能,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线上投标。
规范小额零星采购。稳步推广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搭建“武汉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框架协议采购市区两级、集采分散品目、封闭开放方式,多层级、多类型全面铺开,累计成交订单超1万笔、成交金额超3亿元。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采购人在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年的政府采购计划。第一时间公开最新政策、操作指南,规范统一各类信息公开模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全市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60662条,其中采购意向公开8084条。
三、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着力打造“便捷采购”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激励作用,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提至4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比例提至10%—20%;对于中小企业,鼓励将预付款提高至40%以上。通过网络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全市连续三年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超80%。
简化供应商资格审查。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大力缓解企业资金负担。制发《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采购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免收或减收履约保证金。积极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贷款。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政采贷”业务181笔,融资金额4.55亿元,惠及145家中小企业。
四、探索监督管理新路径,着力打造“公平采购”
开展“四类”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等“四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调查,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加强常态化网络巡查。对照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相关禁止性规定,持续清理整治各种隐性壁垒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抓早”“抓小”提醒督办,加大对市直部门单位采购活动中关键环节、重点节点的提醒力度,督促采购人对照整改。
提高政府采购投诉信访办理水平。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原则,引入投诉调解程序,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各类信访、举报及投诉事项办结率100%,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陆恺)